星期六, 3月 12, 2005

共筆, 審稿, 考古題

有位不具名的人士已經幫我們那本審好的共筆拿回來了, 大感謝, 不過他也提到一點, 就是在我們共筆的內文中, 曾經出現有"考古題"三個字, 所以老師特別的追問了我們是不是有以前的考古題, 看來這似乎不是個好消息.

說到這倒是有兩種不同的角度, 第一個是組長 (我... T_T) 在審稿的版本裡怎麼沒有把這些敏感字眼去掉. 不過翻開今年的"共筆製作注意事項", 裡面只提到:
共筆組自己送審,送審本不可出現考古題。
我的解讀是不可以把附在每一本共筆後頭的考古題也一起拿去審, 不過今天的狀況似乎是, 有人在他負責的部份裡, 用自己的話"強調了一遍考古題會考", 到底算不算在這個條款內呢? 好吧! 組長辦事不力就是了.

另一點, 為什麼大家要在共筆的內文裡"註明"考古題會考呢? 莫非是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這個動機當然是善良的, 不過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註明"? 我自己採用的方法是把考古出現過的部分用"粗體字". 我覺得再共筆的內容裡加一些自己的話並沒有辦法幫助閱讀, 而且佔版面, 不過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寫一些看起來比較輕鬆愉快的話可以讓共筆讀起來壓力沒那麼大吧! 見仁見智.

總之, 綜合所有的意見, 以後老師一下課就得先問好 E-mail, 然後用電子檔審就好, 另外, 記得要 s/考古(題)?//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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